LeBron James vs Scottie Pippen

這篇部落格在上個星期就已經開頭,但遲遲沒有完成-王建民,藍鳥隊,你知道的。但在詹姆斯(LeBron James)與隊友瀕臨衛冕失敗前夕,完成發佈也算別具意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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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 All Time先發五人名單的話題還沒結束,新任布魯克林籃網隊主帥奇德(Jason Kidd)日前也發表了他的看法-

奇德的先發五人名單是史塔克頓(John Stockton)、喬丹(Michael Jordan)、皮朋(Scottie Pippen)、鄧肯(Tim Duncan)、歐尼爾(Shaq O’Neal),都是奇德在球員生涯中的對手,包括他的偶像,以及在NBA Finals中擊倒他所率領球隊的敵對主將。這份名單帶來一個啟示:為什麼要選「上古神獸」等級的傳奇明星球員放在名單中?尊敬?如果沒有實際對抗過,如何肯定他比交手過的對手更棒?

當然我們只是球迷,沒有跟任何一位NBA球員交手過,所以不需要太認真看待這個啟示XD 另一方面,奇德的名單與馬龍(Karl Malone)一樣,都在小前鋒位置選擇皮朋,而不是堪稱當今聯盟最佳球員的詹姆斯。馬龍將詹姆斯放在大前鋒位置,而奇德更妙,將詹姆斯視為「中鋒」,而他認為至少還有歐尼爾與歐拉朱旺(Hakeem Olajuwan)排名他前面(啊,沒有霍華(Dwight Howard)喔XD)。

只是小小球迷如我,認為詹姆斯是小前鋒位置的不二人選,所以這篇部落格要問的問題是:小皇帝,或者史考弟,冠軍戒指數1:6的兩位現役與退役明星球員,All Time先發五人的小前鋒如果二選一,應該是誰?

LeBron James vs Scottie Pippen

這張比較表是詹姆斯與皮朋平均每36分鐘的數據表現,取自詹姆斯至今的10個NBA球季,以及皮朋的前11個球季-也就是他在芝加哥公牛隊時期,來源是basketball-reference.com網站。職業生涯當中詹姆斯一直是球隊的第一進攻選擇,而皮朋除了喬丹第一度退休的一個多球季外,都是球隊的第二進攻選擇,這也反映在出手次數上,每36分鐘詹姆斯比皮朋多出手3.5次、罰球多3.5次,但7分的平均得分差距(25.1分:17.9分)除了出手次數,也來自於詹姆斯比較出色的三分球與罰球命中率。

印象中皮朋比較缺乏半場單打能力,投籃準度還不到外線射手平均水準,這也是他轉會休士頓火箭隊與歐拉朱萬以及巴克利(Charles Barkley)合組三巨頭以失敗收場的原因。皮朋的特色在於出色的攻守轉換能力,手長的他留下許多快攻灌籃的經典畫面,半場進攻方面則有著名的三角戰術掩護,讓他即使在沒有喬丹的一個多球季,仍然打出職業生涯最佳的單場平均21到22分。

相對的詹姆斯是一個更強力的得分手,把他放到任何一支球隊,他應該都有本事打出成績。詹姆斯是球隊戰術打不開時,持球單打的好選擇,事實上任由他半場單打,就是一種戰術,還經常被使用XD

組織能力是兩位球員在進攻端更顯價值的部分,皮朋每36分鐘可以傳出5.3次助攻,雖然不確定「控球前鋒」的說法是不是從他開始,但他肯定是詮釋得最好的代表。詹姆斯每36分鐘可以傳出6.3次助攻,傳球視野與傳球意識一直都是他為什麼會被認為「與其像喬丹,更像強森(Magic Johnson)」的原因。組織能力方面兩人平分秋色,但詹姆斯應該出色一些。

防守能力則是皮朋最被稱道之處,雖然兩人的主要數據比較中,皮朋只在抄截項目比詹姆斯出色(2.1次:1.6次),但防守價值本來就不是數據可以完全反映的,喬丹與皮朋組成的2號與3號位置,絕對是小枚看NBA以來攻守兩端都屬於頂級水準的最恐怖組合。

以當今現役球員來比喻,小枚將伊古達拉(Andre Iguodala)與普林斯(Tayshaun Prince)視為窮人版的皮朋…說實在我覺得Iggy就是皮朋的翻版,擁有相似的球路與專長,沒有喬丹那樣的隊友卻領有皮朋等級的薪資,就是這麼尷尬。

而詹姆斯在1990年代的NBA呢?這是最近滿常被討論的問題,小枚認為他絕對不會是普通球員,因為他適應環境、戰勝環境的能力很強,只是目前的環境願意為他改變,或許讓他喪失追求天分極限的動力?姑且不論當時與現今聯盟的風格根本不同,在20年前,我認為他至少能是巴克利。

順帶一提,印象中的1990年代NBA與現今的根本不同之一,現今聯盟追求「全能」,越來越少球員能夠專注在一個位置的技能,只能以兼具其他位置的功能-也就是「全能」-來提升價值,導致球場上的位置區分越來越模糊,組合一支成功的團隊越來越需要智慧。比較看看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美國男籃隊與2012年倫敦奧運美國男籃隊的陣容吧,現今的NBA,五個位置只是介紹先發名單形式上的方式而已。

對於這個順帶一提的感想一:與其說詹姆斯在1990年代是普通球員,我想鄧肯(Tim Duncan)在1990年代才是普通球員吧,但也因為如此,他在現今籃壇才看來如此特別。感想二:嚴格來說,我認為追求「全能」是不好的,所以我也認為如果杜蘭特(Kevin Durant)繼續這麼做,對他與球隊都不是好事。

結論:如果因為All Time先發名單的其他四個位置已經太多巨星,希望小前鋒位置是個能配合團隊的角色球員,那就選擇皮朋。如果只考慮星度,不去設想這是不是一支能夠運作順暢的球隊(這個問題想破頭也不會有答案),那就應該挑選詹姆斯。

作為一位沒有跟他們實際交手、連電視轉播也沒看幾場的球迷,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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