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Jordan & Scottie Pippen

如果連喬丹(Michael Jordan)都無法獨力帶領球隊奪冠,我們又怎麼能責怪詹姆斯(LeBron James)的決定呢!是這樣嗎?是這樣吧?

在邁阿密熱火隊成功收集韋德(Dwyane Wade)、詹姆斯、波許(Chris Bosh)三位超級明星球員的兩個月後,小枚終於想來討論這個「南灘事件」啦-因為這個驚人事件似乎沒有一個統一名稱,我就姑且稱之。

當然討論的焦點是小皇帝(還是大家諷刺的「小皇弟」^^”),但因為他已經被酸了一個暑假,因此我們要先從比較良善的觀點來看這個事件。真的是不能被諒解的行為嗎?摘錄NBA.com專欄作家包爾(Shaun Powell)在他的作品:「LeBron can't win it alone? Neither could MJ, Bird or Magic」提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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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術強森(Magic Johnson)、柏德(Larry Bird)、喬丹等聯盟中的傳奇球星都紛紛對韋德、詹姆斯、波許同隊的「南灘事件」提出批評,認為他們的行為扭曲了籃球比賽的精神與價值。那他們過去球員時代又是如何呢?

魔術強森的職業生涯,多半都有賈霸(Kareem Abdul-Jabbar)、渥錫(James Worthy)、史考特(Byron Scott)、庫柏(Michael Cooper)等明星球員或球技紮實的好手與他一起上場打球。

大鳥柏德的職業生涯,有與他一同組成傳奇前鋒組合的麥克海爾(Kevin McHale)與派瑞許(Robert Parish),其他還有前前後後出現在球隊陣容中的路易斯(Reggie Lewis)、阿奇巴德(Tiny Archibald)、強森(Dennis Johnson)等好球員。

而喬丹,當芝加哥公牛隊要補進籃板王羅德曼(Dennis Rodman)加入以他與皮朋(Scottie Pippen)為首的球隊時,他應該沒有拒絕吧?當他們拿下至今仍難以突破的誇張單季72勝戰績時、當他們連續又拿下三座NBA冠軍時,他有需要為他們三巨頭的組合感到任何的罪惡感嗎?

難道一支球隊有太多的好球員在陣,是一種錯誤?

當然,柏德說過他不會有想跟魔術強森成為隊友的想法,他只想以對手的身份擊敗他。喬丹也是這麼說的,他只想擊敗這兩位80年代的傳奇球星與他們的球隊,而不會拿起電話說:嘿,我們到同一隊打球吧。

但事實上那並不是重點。柏德並不需要邀請魔術強森加入球隊,因為他身邊的塞爾提克隊友已經是全明星等級。他跟魔術強森可是各有兩位NBA歷史50大球星(麥克海爾、派瑞許、賈霸、渥錫)在隊上呢!-事實上阿奇巴德也是50大球星的一員,只是他加入綠衫軍已經是他職業生涯的尾聲階段。(小枚註:還有當過柏德一季隊友的華頓(Bill Walton)也是50大球星喔。)

已經夠豪華,他們真的不需要同隊打球。

而喬丹,在皮朋加入球隊前,他與公牛隊也是頻頻在季後賽中提早出局;在皮朋、葛蘭特(Horace Grant)、阿姆斯壯(B.J. Armstrong)成為他的得力助手、球隊實力足以擊敗底特律活塞隊前,他不也是抱怨連連?

真相,真相不見得如同它字面上看來的容易被接受。真相就是每個好球員-即使是傳奇球星-都想要、都需要幫手。即使球神也沒那麼神。

這就是為什麼馬龍(Karl Malone)與裴頓(Gary Payton)願意領取低薪加入那一支有歐尼爾(Shaquille O'Neal)與布萊恩(Kobe Bryant)的球隊;這就是為什麼布萊恩最初或許認為沒有歐尼爾,他同樣能夠帶領洛杉磯湖人隊奪下冠軍戒指,但最後也是對球隊表態:留我,就要幫我;這就是為什麼保羅(Chris Paul)要紐澳良黃蜂隊提出補強球隊的保證。

這就是為什麼詹姆斯最終選擇簽下金額較低的合約,離開克里夫蘭騎士隊。

真正應該討論的議題是,當代的NBA為什麼不像過去1980年代、1990年代一樣,同時有那麼多充滿天份的好球員在聯盟中?當然原因之一可以直接聯想到聯盟球隊不斷的擴張。如果魔術強森、柏德、喬丹在當代NBA聯盟打球-這個只有少數球隊能夠同時保有超過一名明星球員的當代NBA聯盟,他們無法像過去一樣擁有這麼多出色隊友,難道他們就不會有想要離開球隊的想法嗎?

以他們這麼強烈的贏球企圖心,答案很可能是「會」。如同現在我們看到的詹姆斯、保囉、安東尼(Carmelo Anthony)一樣!

在聯盟擴張成為今日的30支球隊規模之前,聯盟中能夠同時擁有眾多好手的球隊很多。1980年代的費城七六人隊擁有Dr.J爾文(Julius Erving)、馬龍(Moses Malone)、齊克斯(Maurice Cheeks)、東尼(Andrew Toney)、與瓊斯(Bobby Jones)。密爾瓦基公鹿隊擁有蒙克里夫(Sidney Moncrief)、席克馬(Jack Sikma)、藍尼爾(Bob Lanier)、康明斯(Terry Cummings)、與皮爾斯(Ricky Pierce)。亞特蘭大老鷹隊擁有威金斯(Dominique Wilkins)、威利斯(Kevin Willis)、羅林斯(Tree Rollins)、韋布(Spud Webb)、與瑞佛斯(Doc Rivers)。猶他爵士隊擁有葛瑞菲斯(Darrell Griffith)、馬龍(Karl Malone)、史塔克頓(John Stockton)、與伊頓(Mark Eaton)。休士頓火箭隊擁有辛普森(Ralph Sampson)與歐拉朱萬(Hakeem Olajuwon)的天際連線,而底特律活塞隊則有湯瑪斯(Isiah Thomas)、杜馬斯(Joe Dumars)、沙利(John Salley)、藍比爾(Bill Laimbeer)、羅德曼、馬洪(Rick Mahorn)、強森(Vinnie Johnson)等被稱為「壞孩子」的高手。

當然還有佔去大多球季冠軍獎盃的湖人隊與塞爾提克隊,同時聯盟中的其他球隊也有不少值得一提的好球員。說1980年代是NBA的黃金年代真的不為過。

但接下來球隊擴張就不斷發生:夏洛特黃蜂隊(現在的紐澳良黃蜂隊)、邁阿密熱火隊、明尼蘇達灰狼隊、奧蘭多魔術隊、溫哥華灰熊隊(現在的曼菲斯灰熊隊)、多倫多暴龍隊、夏洛特山貓隊。NBA擴大了規模,相對地好球員也就隨之分散。「南灘事件」在20年前絕對不會像今天一樣引起喧然大波,沒有人會認為這樣的補強就能打造一支冠軍隊,因為當時具備這樣等級組合的球隊太多了!

當年的柏德看到這樣的對手,應該還是會發揮他不饒人的垃圾話功力吧:「光憑你們三個就想打敗我們?」

但是現在,熱火隊收集三位全明星等級的球員,就已經被視為是聯盟球隊的共同對手,他們成為最新的共同擊敗目標。詹姆斯會成為「南灘事件」的主要被攻擊對象,出自於他自視甚高的形象、挑動輿論的方式、當然也包括他透過電視節目宣佈去向的行為。但如果他真的如此自負,為什麼他要加入一支顯然以韋德為首的球隊,而不繼續留在克里夫蘭當不做第二人想的國王?另外為什麼韋德願意放棄他毫無疑問的邁阿密王牌身分,將舞台與另外兩位明星球員一起分享?

或許答案就是這麼簡單:他們想要贏球、他們想要奪冠,而他們知道在這個大部分球隊都沒有太多好手的聯盟中,聚集在一起打球就是最好的策略。

所以還要諷刺這三位明星球員是因為無法獨力帶隊奪冠才聚在一起打球是膽小鬼的行為嗎?要知道,即使球神也沒那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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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枚對於詹姆斯的不欣賞是毫不遮掩的,我也很喜歡酸他的螃蟹步,但我覺得在「南灘事件」中,他沒有理由完全成為大家的箭靶。

當然他有他的問題,加入熱火隊恐怕也不是大家譙他的主要原因,但原文作者包爾先生提出的觀點我覺得頗值得一看,也同時重溫了很多1980年代NBA球員的名字-我也沒經歷過,但我對舊事物很有興趣^^”-所以這篇文章被我加進Google Chrome書籤許久之後,還是被我挖了出來。

下一篇就是小枚自己對「南灘事件」的看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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